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我冷血!

注意:如果有人睇完想鬧我冷血嘅就可以慳番嘞,因為我一早已經自插咗!

17歲中學生(以下用W代表)喺學校早會跳樓單嘢嘅死因聆訊有咗結果嘞,陪審團一致裁定W係死於自殺。對於呢個裁決,死者父母表示極度不滿,堅稱係學校迫死阿仔,仲話會繼續去平機會告間學校。而代表死者家長嘅律師,禽流黨嘅何俊男就話會將事件帶上垃圾會討論。單嘢搞到沒完沒了,萬一涉事校長或者老師受唔住壓力又走去跳樓,咁係咪又要開多次死因庭,輪到死者家長同俊男律師做被告?

我就覺得個裁決好合理,因為根本唔可能有其他判法。要聲明一點,我話個裁決合理,並唔係要同俊男律師唱反調,事實上我都唔算太憎佢。

呢單嘢嘅裁決,可能性只有幾個:謀殺、誤殺、教唆自殺、或者自殺。好明顯,單嘅由頭到尾都係一個悲劇,根本唔會有人想佢發生。既然冇人有意圖或預謀想W死,「謀殺」當然可以剔除。喺事件中又冇人對W講過話叫佢去死之類嘅嘢,所以「教唆自殺」亦講唔通。至於會唔會係「誤殺」,咁就要慢慢分析吓嘞。

事件始末係咁嘅,患有思覺失調嘅W喺敬師日代表佢嗰班致詞,點知無啦啦臨場爆肚,當眾點名批評一位老師,質問佢「有無反省做人態度」。事後W被記大過,仲要向有關老師道歉。因為W嘅家長透露過佢唔肯食藥,而校方亦懷疑佢喺敬師日嘅不當行為同呢樣有關,所以要求W改喺學校由老師監督食藥。結果W第一日喺學校食完藥,就走上6樓跳落嚟。W嘅父母話校方記阿仔大過同埋唔理佢嘅意願迫佢食藥係害死阿仔嘅主因,誓要為佢討回公道。

事實上係學校(而唔係家長)首先發現W患有思覺失調,然後轉介佢接受精神科治療,要每日定時食藥。主診醫生作供話,曾經喺W覆診時知道佢私自減藥。而根據驗屍報告,W胃部殘留嘅藥碎只係普通感冒藥。即係話W喺出事前由老師睇住佢食嘅,根本就唔係思覺失調藥。至於W係咪一直都冇食藥就不得而知,不過都好有可能。如果W有定時食藥,慘劇仲會唔會發生呢?而W嘅父母又有冇認真咁監督住佢食藥呢?呢兩個問題當然唔會有確實答案,肯定嘅係W根本就唔想食藥,但係咁只會令佢嘅病情惡化。我就相信確保佢有定時食藥,先至係救到佢嘅關鍵,而唔係順晒佢自己嘅意願去做。而且改喺學校食藥,亦得到主診醫生同意,如果話呢樣係害死W嘅主因,睇怕主診醫生嘅責任仲大啲囉。

至於校方對W嘅懲處係咪導致佢尋死嘅主因,呢點我就唔敢拗嘞。不過而家講緊嘅只係一個可能性,我就唔信有權威人士敢企出嚟講,話記一個思覺失調嘅人大過就一定會令佢自殺。如果因為一個可能性,就判校方有關人等刑事罪,咁就點都講唔通啩。事實上,一個人要自殺,好多時真係估佢唔到架。的確有人會因為一啲小事,例如同人嗌兩句交,就死俾你睇。如果做咗一啲嘢令人地自殺係刑事罪,咁就大鑊喇,以後撇仔撇女、搞婚外情、炒人魷、追債全部變晒高危動作,都咪話唔得人驚!所以話呢,單案裁定自殺係唯一嘅選擇!

不過咁,其實我都覺得校方可能犯咗專業判斷上嘅錯誤。首先,點解要俾W代表佢嗰班致詞呢?咁做有一定危險性,可免則免。另外,懲處W之前應該問吓主診醫生嘅意見,就算出咗事都起碼有人墊底。當然啦,如果問主診醫生,佢肯定會反對處罰W,試問又有邊個會做啲有機會令自己孭鑊嘅嘢呢?校方亦可能對W嘅病情掌握得唔係好準,因而低估咗其中風險。我相信呢個係兩難嘅抉擇,如果當眾鬧老師都唔處理,睇怕以後都好難搞得掂班細路。最弊係校方又唔可以公開W有病,為咗唔想班細路有樣學樣,懲處都係迫於無奈嘅做法。如果真係要怪嘅,就應該怪呢個教育制度,點解要俾呢類學生入讀主流學校呢?究竟學校有冇足夠嘅人力資源同專業知識應付呢啲特殊需要呢?就算勉強應付到,學校都肯定要投放比較多資源喺呢類特殊學生身上,咁對其他學生又係咪公平呢?

要澄清一點,我絕對無意向死者家屬嘅傷口撒鹽。之前講過,單嘢係唔會有人想見到嘅悲劇,事實上我都好同情死者同佢嘅家人。當輿論一致狂插校方嘅時候,我只係想講吓自己嘅睇法。其實校方都有佢嘅難處,而責任亦唔一定係單方面嘅。香港人愛心爆棚,但係就稍欠理性思維,有時冷血吓都未嘗唔係好事架!

最後,希望死者父母可以早日走出喪子嘅陰霾,再糾纏不休恐怕都唔會有乜嘢結果,只會令傷痛延續落去!

11 則留言:

  1. 融合教育的悲劇!很認同你尾三嗰段,融合教育根本係全輸的做法,其中冇任何一方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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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好反對融合教育架,特殊學生得唔到最適當嘅照顧,又拉低晒整體教育效率!不過當中牽涉到人權、反歧視、社會責任呢啲核心價值,根本就冇人敢大聲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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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冷血的是政府的高官,對教育一知半解卻愛指點江山決定政策。

    這件悲劇,每一個有関的 parties 都有錯,要是多一點愛心,多一點認真,少一點責難,少一點官僚,情況可能會改變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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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laulong,
    希望政府可以認真審視融合教育帶嚟嘅問題,亦希望學校同家長可以多啲關心學生同子女,唔好俾類似嘅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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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由頭到尾都唔認同“共融教育”呢個做法,有特別問題或需要的人,係要特別的照顧,呢個係事實,普通的文法中學,教職員根本冇咁嘅專業知識或資源!但真係“冇計”,政府係都要攪啲咁嘅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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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KII,
    喺而家呢個人權高漲嘅社會,融合教育真係冇得唔搞架喇。事實上,大部分特殊學生嘅家長都想佢地嘅仔女入讀主流學校。問題係,政府對於融合教育嘅支援配套係咪足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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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點解要俾W代表佢嗰班致詞呢?」

    我覺得就是錯在這裡。學校社工應該會提出反對,因為精神有事,根本很難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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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整件事見得最多的,是好多好多互相指責的場面,莫非這就是香港人一般處理問題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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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佛爺:
    我諗可能學校係想俾W覺得唔會有人歧視佢,點知咁就出事嘞,唉!

    Ebenezer,
    歡迎光臨!
    冇錯,而家香港人的確係咁樣處理問題!當「和諧」等同「河蟹」、「妥協」等同「出賣」,香港已經冇晒溝通同協商嘅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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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真係R晒頭﹐點解最後又會有人將責任屈落個政府度呢﹖
    好﹐當個細路有精神病﹐諗唔開唔怪得佢
    但個細路自殺﹐最大責任肯定佢父母﹐明知個仔比人記大過﹐父母點疏導個細路的情緒﹐是主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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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文少:
    單嘢搞到悲劇收場,我覺得主因係個細路有病又唔肯食藥。如果真係咁,佢父母當然有一定責任。學校嘅處理方法亦可能係導火線,不過就算冇記大過,個細路都遲早會出事,因為佢講過要喺18歲前結束自己嘅生命。至於政府,喺呢單嘢裏面當然冇扮演過乜嘢角色。不過融合教育確實喺學校裏面埋藏咗好多類似嘅計時炸彈,唔知幾時會再爆大鑊。學校要同時兼顧正常同特殊學生,喺人力資源同專業支援不足嘅情況下,處理特殊學生問題難免會出現顧此失彼、力不從心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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