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走,勿亂跑,馬路如虎口,交通規則要遵守, 安全第一,命長久。
有冇聽過呢隻歌仔呢?如果有聽過,就證明你已經有咁上下年紀,係阿叔或者阿嬸輩。以而家嘅標準嚟講,呢隻歌仔真係好老土。莫講話𡃁仔連聽都未聽過,就算聽過,都冇可能聽得入腦。
上禮拜有單新聞,一個23歲「壽星仔」亂過馬路,俾架的士撞到重傷。話說凌晨兩點幾,一班𡃁仔𡃁妹喺尖東同個壽星仔慶祝生日。班友(一行7人)貪方便,唔用冇幾遠嘅行人天橋,而爬過花槽同欄杆,橫過有8條行車線嘅梳士巴利道。咁啱有架的士駛到,壽星仔為咗英雄救美,推開身邊嘅女伴,自己就俾架的士撞到飛起。
本來呢咁嘅新聞真係冇乜好提,奇就奇在個壽星仔嘅老豆竟然責怪個司機,話佢冇理由見唔到咁大班人過馬路,要對事件負責。真係怪人度度有,香港特別多!個老豆自己都係職業司機,難為佢講得出咁嘅。如果易地而處,我估佢撞完人之後,可能仲會爆粗鬧個𡃁仔添。
凌晨兩點幾,無啦啦有人跳落條馬路,真係避到先至怪。我反而會諗,咁大架的士駛緊埋嚟,班友仔有乜理由會睇唔到。如果個司機為咗避佢地而搞到自己撞車,咁至係最唔抵。點解有人可以咁橫蠻無理,將責任推晒俾人地!
等我又講吓一單自己嘅親身經歷,都幾驚險吓架。
我過馬路一向都會睇燈,不過主要唔係睇行人燈,而係睇車燈。見到轉黃燈,如果有車嚟緊,我會睇吓佢嘅距離同速度,評估吓佢有冇機會衝到燈尾。如果係冇嘅話,就算係紅公仔我都會照過。當然啦,我都會計埋時間,行到出馬路中心,應該已經轉咗紅燈。我對自己嘅計算好有信心,從來都冇發生過意外,直至有一次....
好多年前,有一次喺舊公司附近過馬路。當時已經轉咗黃燈,見到有架的士駛緊埋嚟,不過以佢嘅速度,點都冇可能衝到燈尾,咁我咪照過囉。點知架的士竟然冇減速,一撞到我飛起。好彩個司機喺最後關頭仲識煞制,我先至冇撞到飛上車頂。雖然係咁,都仍然撞得好甘吓,成個人向前飛出咗成10呎,仲要凌空轉體720度先落地!
我好肯定架的士撞到我嘅時候已經轉咗紅燈,事後個司機嘅反應更加證明咗呢一點。佢都不知幾驚青,仲第一時間捉咗我上車,話要車我去睇醫生。當然唔係去醫院啦,佢點敢啫。不過我見又乜,就婉拒咗佢嘅「好意」,亦冇問佢攞湯藥費。始終自己都有錯,唔可以全部怪晒個司機。
講開又講,嗰次真係好好彩。撞到飛起,都只係手腳擦傷咗少少,被撞嘅地方瘀咗一撻。不過咁,幸運之神冇可能成世黐住,下次未必會咁好彩。所以自此以後,我過馬路都好小心,就算轉咗綠公仔我都會睇定先,一定要見到車減速或者已經停定,先會踩隻腳落馬路。始終有係冇得計嘅,如果有司機飲咗酒、索咗K、又或者踩錯油門當逼力,就真係跟燈過馬路都會死人。自己小心,先係保住條命仔嘅最佳辦法!
自己唔小心,攞條命仔嚟教飛,出咗事就將責任推卸俾人,真係唔要得。不過香港真係有好多咁嘅人,都已經見怪不怪。最奇嘅係輿論好多時都傾向同情呢人,唔通出咗事就大晒?總之呢,命仔只係得一條,連自己都唔珍惜嘅話仲怪得邊個?如果出咗事,就算博到賠償都冇用啦!
有冇聽過呢隻歌仔呢?如果有聽過,就證明你已經有咁上下年紀,係阿叔或者阿嬸輩。以而家嘅標準嚟講,呢隻歌仔真係好老土。莫講話𡃁仔連聽都未聽過,就算聽過,都冇可能聽得入腦。
上禮拜有單新聞,一個23歲「壽星仔」亂過馬路,俾架的士撞到重傷。話說凌晨兩點幾,一班𡃁仔𡃁妹喺尖東同個壽星仔慶祝生日。班友(一行7人)貪方便,唔用冇幾遠嘅行人天橋,而爬過花槽同欄杆,橫過有8條行車線嘅梳士巴利道。咁啱有架的士駛到,壽星仔為咗英雄救美,推開身邊嘅女伴,自己就俾架的士撞到飛起。
本來呢咁嘅新聞真係冇乜好提,奇就奇在個壽星仔嘅老豆竟然責怪個司機,話佢冇理由見唔到咁大班人過馬路,要對事件負責。真係怪人度度有,香港特別多!個老豆自己都係職業司機,難為佢講得出咁嘅。如果易地而處,我估佢撞完人之後,可能仲會爆粗鬧個𡃁仔添。
凌晨兩點幾,無啦啦有人跳落條馬路,真係避到先至怪。我反而會諗,咁大架的士駛緊埋嚟,班友仔有乜理由會睇唔到。如果個司機為咗避佢地而搞到自己撞車,咁至係最唔抵。點解有人可以咁橫蠻無理,將責任推晒俾人地!
等我又講吓一單自己嘅親身經歷,都幾驚險吓架。
我過馬路一向都會睇燈,不過主要唔係睇行人燈,而係睇車燈。見到轉黃燈,如果有車嚟緊,我會睇吓佢嘅距離同速度,評估吓佢有冇機會衝到燈尾。如果係冇嘅話,就算係紅公仔我都會照過。當然啦,我都會計埋時間,行到出馬路中心,應該已經轉咗紅燈。我對自己嘅計算好有信心,從來都冇發生過意外,直至有一次....
好多年前,有一次喺舊公司附近過馬路。當時已經轉咗黃燈,見到有架的士駛緊埋嚟,不過以佢嘅速度,點都冇可能衝到燈尾,咁我咪照過囉。點知架的士竟然冇減速,一撞到我飛起。好彩個司機喺最後關頭仲識煞制,我先至冇撞到飛上車頂。雖然係咁,都仍然撞得好甘吓,成個人向前飛出咗成10呎,仲要凌空轉體720度先落地!
我好肯定架的士撞到我嘅時候已經轉咗紅燈,事後個司機嘅反應更加證明咗呢一點。佢都不知幾驚青,仲第一時間捉咗我上車,話要車我去睇醫生。當然唔係去醫院啦,佢點敢啫。不過我見又乜,就婉拒咗佢嘅「好意」,亦冇問佢攞湯藥費。始終自己都有錯,唔可以全部怪晒個司機。
講開又講,嗰次真係好好彩。撞到飛起,都只係手腳擦傷咗少少,被撞嘅地方瘀咗一撻。不過咁,幸運之神冇可能成世黐住,下次未必會咁好彩。所以自此以後,我過馬路都好小心,就算轉咗綠公仔我都會睇定先,一定要見到車減速或者已經停定,先會踩隻腳落馬路。始終有係冇得計嘅,如果有司機飲咗酒、索咗K、又或者踩錯油門當逼力,就真係跟燈過馬路都會死人。自己小心,先係保住條命仔嘅最佳辦法!
自己唔小心,攞條命仔嚟教飛,出咗事就將責任推卸俾人,真係唔要得。不過香港真係有好多咁嘅人,都已經見怪不怪。最奇嘅係輿論好多時都傾向同情呢人,唔通出咗事就大晒?總之呢,命仔只係得一條,連自己都唔珍惜嘅話仲怪得邊個?如果出咗事,就算博到賠償都冇用啦!
哇,彈開十尺,仲轉體 720 度?實在太驚險喇!
回覆刪除至於依家的香港人,好多都萌塞到離奇,係死都唔認錯嗰類!
真係好驚險!我一路睇一路諗會點呢?好彩都冇事!
回覆刪除我都會有未轉綠燈就過馬路的時候,首先條馬路要係日日行的,很清楚車由何方來,第二就係一眼望去該來車的方向肯定沒有車駛埋來。
有時會好大膽,諗落都該收歛下了,始終馬路如虎口!
我從來唔敢做馬路英雄,咪搞我!
回覆刪除laulong,
回覆刪除係呀,好多人都鐘意顛倒黑白,博輿論同情!
Coffee,
都係估吓架咋,因為我見你好多時都將發生嘅第一時間寫出嚟,唔會好似我咁,成日寫埋過氣。
佛爺:
哈哈,要向你多多學習呀!